机动车驾驶证是机动车驾驶人员必备的法定证件,是驾驶各种机动车辆上路行驶必须的合法凭证。申领驾驶证要符合一定的规定,使用驾驶证也有相关规定。以下是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相关内容。
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条件
1. 年满18周岁(申请学习驾驶证的最低年龄为16周岁)。
2.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3. 在机动车驾驶培训场所学习驾驶技能,并通过相关考试。
4. 不患有影响驾驶安全疾病。
5. 具有身体条件和驾驶机动车辆所需的其他条件。
6. 申领A1、A2、B1、B2、F、M、N、P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,需参加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,同时需要参加相应的驾驶技能考试;申领C1、C2、C3、C4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,还需参加道路运输专业知识考试。
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
1. 初次领取的C1、C2、C3、C4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,有效期为6年。
2. 初次领取的其他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,有效期为10年。
3. 准驾车型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,有效期为5年。
机动车驾驶证的扣分制度
机动车驾驶证实施的是分值制度,连续记满12分的,应当依法注销机动车驾驶证,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被暂扣驾驶证,驾驶员应当在满足相应的撤销驾驶证的情形下,到发证地的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申请换领机动车驾驶证。
驾驶证停止使用的情况
1. 依法被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;
2. 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年满60周岁的;
3. 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:
(1)被暂扣期限超过6个月的;
(2)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满一年,被暂扣的;
(3)累计记分达到12分被暂扣的;
(4)驾驶公安机关通缉的机动车,拒不停车并逃逸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