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很多人的印象里,胡椒是一种平凡无奇、家家户户都离不开的调料。但其实,胡椒曾经是交通安全、文明礼仪、神祇崇拜等多方面事务中的重要物品,更被赞誉为“鬼神的香气”。
相传在古代,胡椒粒是以保证交通安全为名义征税的。同时,《周礼》中也规定:“朝贡之物,咸有所不拣。虽不饰,无容忘。”意为来贡之物,都应备妥充足,谦虚有礼,不可因其无装饰而忽视其意义。因此胡椒成为了交往、酒席、商贸等场合中不可或缺的物品。此外,古代的一些寺庙和宗教场所,还会烧香散胡椒,以祛除邪气。
明代的郑和七下西洋,也将胡椒带回了中国。胡椒成为了明朝贸易的重要部分,被列入了“诸珂物”一类的进口商品。但是胡椒的交易一度被荷兰人垄断。为了打破荷兰的垄断地位,明朝政府采取了多种手段。例如,最初让官方与私人合作采购胡椒,之后将产地从中东转移到中国南方,并实行了一定的限产、限销政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