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食品药品监督局发布通知,明确表示对于任何冒用别人药品监管许可证件的行为,都将严肃查处,零容忍!
据了解,冒用别人药品监管许可证件是指伪造、变造、借用、出租、出借、出售、购买别人的许可证件,以及冒名顶替挂靠行为。此类行为极易危害药品监管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,甚至存在于严重违法犯罪嫌疑。
食品药品监督局表示,本次明确对冒用别人药品监管许可证件的行为进行规范管理,旨在加强药品监管,保障公众健康安全。此外,针对该类违法行为,食品药品监督局将联合公安、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查处,同时加强预防和打击力度,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。